【多彩贵州网】贵州设立专章 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 陈鹏 见习记者 杨潇)8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立足贵州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较多的实际,9月1日施行的修订版《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特设“特殊保护”专章。

  《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情况及贯彻施行新闻发布会

  “我省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基数规模大且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仍将保持较大规模。”贵州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旻介绍,根据2020年末统计数据显示,贵州留守未成年人47.5万人,总数位居全国第6位,留守未成年人在全省户籍人口中的占比位居全国第2位。同时,全省还有孤儿1.2万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1.6万人、纳入低保保障未成年人68.5万人、重度残疾未成年人6.9万人。

  “特殊保护”专章将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孤儿、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重病未成年人等困境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 

  彭旻表示,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必须强化三项保护措施,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建立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监测报告制度;二是前置工作关口,瞄准未成年人保护薄弱环节,瞄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发现不及时、强制报告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事前预防;三是强化奖励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及时报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线索。

  一审:朱若岚

  二审:李蓓

  三审:王幸韬

作者:李思瑾、陈鹏、杨潇编辑:武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