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9月15日上午10:30,“贵州省老龄健康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将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省中医药局副局长汪浩回答了贵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的提问,记者问答如下:
贵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提问
贵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今年7月1日颁布实施了《贵州省中医药条例》,请问,我省将如何推进中医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如何保障老年人对中医养老服务的健康需求?
汪浩答贵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提问
省中医药局副局长汪浩:2021年7月1日发布实施的《贵州省中医药条例》对提升中医药养老服务水平提出要求:一是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重点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对于无内设养老机构,具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其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展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二是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建设融医疗、护理、康复等为一体的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基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特色突出的健康养老机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机构;三是鼓励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开展中医健康辨识评估、咨询指导、养生调理等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四是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开展中医疾病预防和康复服务,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的作用,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疾病预防和康复服务能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倡导和推广体现中医疾病预防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促进全社会参与利用中医药进行老年人养生养老保健。
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省中医药局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21年4月起开展中医医院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促进中医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加快推动我省中医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进一步推进中医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满足老年人健康中医养老服务需求。
下一步,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养生养老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在老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在西医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治未病工作;加快推进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设置,大力发展中医药康养新服务,推广“中医机构+养老机构”“中医院+社区医院+居家养老”等模式,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大力支持中医养老养生保健机构,促进中医药与养老养生保健深度融合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