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周锋等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金沙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金沙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免去:
周劲松同志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卢志彪同志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挂职);
李文孝同志金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金沙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周 锋同志为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春艳同志为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李 可同志为金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恺东同志为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代理:
李 可同志为金沙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徐恺东同志为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和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金沙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