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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贵州省一周政策回顾:贵州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2021-11-06 22:39
来源:多彩贵州网综合

  关心省内大事是每个贵州人的分内之事,如果您太忙而漏掉了重要信息也没有关系,“贵州省一周政策”有最权威、最受关注的政策解读,带您简洁明了地回顾过去一周贵州省发布的重要政策和消息。这里有贵州的大事,有为民生服务的要事,还有各种便民的政策供您了解。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回顾吧!

  贵州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印发《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办法》着眼于进一步增强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精准确认保障对象、提高便捷高效经办服务能力和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在全面遵循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贵州实际从操作层面对审核确认相关环节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

  具体包括: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地、大幅缩减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时限、新增明确了特殊情形下开展调查的方式方法、对赡养(抚养、扶养)费核算方法作了优化调整、将手机、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脑等非高消费必需财产列为豁免范围等措施。

  省教育厅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经过公开征集编制建议、前期调研、集中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近日,《贵州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贵州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开放式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生态进一步改善,基本建成开放、协同、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创新突破带动全局,推动经济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12%以上,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R&D经费比重达到11%,研发人员占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21%,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8%,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2.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倍增,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2%,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区域创新能力力争进入全国前15位,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力争进入全国前20位。

  贵州修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稿)》。

  修订稿呈四个特点,即进一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对学生进行写实记录,不做评价,写实记录供高校录取参考;对学生校外实践不做强行要求;规范学生学校内行为,为学校管理工作服务。

  贵州省教育厅发布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预警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网站公布了我省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预警。结合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专业就业情况,2021年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预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01K)、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代码:130508)、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代码:12040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代码:120401)、汉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101)。

  省教育厅要求,设置了预警专业的高校要认真论证和分析预警专业的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各环节,加大对预警专业教学质量的管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就业竞争力。

  省教育厅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贵州省教育厅近日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明确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24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根据《办法》,《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门科目,均列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14门科目全部设合格性考试,成绩一并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其中,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6门科目设选择性考试。

  贵州加快构建健康服务体系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贵州省日前出台了《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并正式施行。

  全省将以贯彻《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为契机,始终关注老百姓对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破解难点堵点,推进健康养老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5年,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20个,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率达65%,努力让更多老年人延年益寿,安享健康晚年。

  贵州启动首次申领身份证“川渝黔”跨省通办

  贵州省公安厅近日发布消息,贵州省正式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川渝黔“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四川省、重庆市户籍且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贵州跨省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都符合申领条件。自申请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完成,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不收取工本费。

  年满16周岁公民,申领人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公民,需由监护人(父母)陪同申领人申请,监护人(父母)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户籍未登记与申领人亲属关系的则需提交申领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请下周继续关注小编精心为您准备的“贵州省一周政策回顾”~还有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亲们喔!

作者: 编辑:龚煦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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