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新闻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多彩贵州网贵州频道  >  贵州时政

贵州将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 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要求

2023-05-12 08:45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吴蔚) 5月11日,记者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十四五”期间,贵州将因地制宜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十四五”期间,贵州将推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及时将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用地纳入监管视野,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依法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土壤平行样采测制度,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涉及土壤监测环节质量监管。

  到2025年,全省将开展100个疑似污染地块、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

  贵州要求各地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并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未完成的地块,以及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鼓励市(州)因地制宜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联动监管具体办法或措施,细化准入管理要求。

  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发时序,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影响周边拟入住敏感人群。原则上居住、学校、养老机构等用地应在毗邻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再投入使用。

  另外,贵州还将建立完善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李 蓓

作者:吴蔚 编辑:武淑

相关阅读

【“小巨人”迸发大能量①】年产电线电缆长度可绕地球14圈!贵州这家企业“点亮”了万家灯火!    2023-05-11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雷文蓉决定逮捕    2023-05-11
贵州省30家企业携重点产品亮相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    2023-05-11
贵州出台社工站建设指南 推动县级社工站建设路径    2023-05-11

网站简介广告刊例联系方式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0000000295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