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京召开,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以来的首次表彰活动。
会上授予178个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贵州师范大学传媒学院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
作者:吴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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