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黔南将“林长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林”上精准发力,在“长”上履职尽责,在“制”上探索创新,构建起“林长制+大数据+村规民约”“林长+巡林”“林长+检察长”的“林长制+”工作机制,推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现“林长治”。
“林长制+大数据+村规民约”机制推动一体化管理。创新“一令一函两报告三清单”工作模式,构建四级林长体系,及时更新各级林长名录。目前全州将林草资源保护纳入村规民约的村组达100%,管护区域以自然村寨为单元,结合生态区位,共划分管理网格27311个,全州森林资源实现保护信息化、管理网格化、巡护全域化。
“林长+巡林”机制推动涉林问题整改。以“贵州生态日”为契机,谋划巡林活动,派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各级林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职,针对巡林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问题整改。2022年以来,全州各级林长共计巡林86719人(次),其中州级85人(次)、县级1901人(次)、乡级13454人(次)、村级71279人(次),通过巡林巡查,整改森林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地建设、森林防火、林业项目建设、涉林资金兑现及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问题300余个,现场部署工作7万余(次)。
“林长+检察长”机制推动司法衔接,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拓宽合作方式,强化保护森林资源工作实效,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及生态整体环境的改善。成功推动公益诉讼“碳汇”认购替代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在三都县落地,认购价值10370.84元林业碳汇量,替代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形成了检察监督助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格局,共同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目前全州共有各级林长3503名,其中州级17名、县级333名、乡级1084名、村级2069名,构建州县乡村四级林长网格27311个。2022年以来各级林长共计巡林86719人(次),整改问题300余个,构建森林资源管护新格局。
来源《黔南日报》
一审:杨 娅
二审:汤成伟
三审:李 蓓
| 贵州:推深做实五级林长制 绘就“绿富美”生态新画卷 2022-11-14 | |
| 【综合】贵州省一周政策:贵州全面实行五级林长制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