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省内大事是每个贵州人的分内之事,如果您太忙而漏掉了重要信息也没有关系,“贵州省一周政策”有最权威、最受关注的政策解读,带您简洁明了地回顾过去一周贵州省发布的重要政策和消息。这里有贵州的大事,有为民生服务的要事,还有各种便民的政策供您了解。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回顾吧!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详情)

贵州22个中药饮片拟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贵州省医保局网站近日发布消息,为大力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省医保局近日组织召开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药饮片目录调整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将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22个中药饮片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电话0851—85972752)反映。反映内容必须提供真实证据,逾期未反映或反映内容不实的,不予受理。


四部门出台意见保障劳动者权益
贵州省总工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推动大量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函两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简称。“一函”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一函两书”制度重在源头预防,目的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实施意见》明确“一函两书”的适用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利益的内部规章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报酬分配、调整、支付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落实;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制度的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劳动安全卫生的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及老年劳动者特殊权益保护;职工教育培训;保障被派遣人员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等方面。

贵州省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及石漠化治理成果调研
近日,贵州省林业局石草处、省退耕中心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镇宁县、紫云县联合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及石漠化治理成果巩固提升示范创建调研。
根据国发〔2022〕2号文件“科学推进石漠化治理”、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等工作要求,结合《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及《贵州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贵州省林业局决定到2025年在全省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工程集中连片且成效显著的退耕还林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县(区)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及石漠化治理成果巩固提升示范区建设。

贵州省开展“特供酒”专项整治行动
为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内供酒”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贵州酱香型白酒原产地、主产区声誉,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实施方案,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省将运用食品生产流通、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以及联合惩戒等多元监管“工具箱”,强化生产端治理、销售端清查、广告监管、包材市场检查、物流寄递环节堵截,全面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严查重处采购、销售“特供酒”“内供酒”的行为,严查重处发布“特供酒”“内供酒”虚假违法广告、开展虚假宣传的行为,严查重处印制“特供酒”“内供酒”包装包材的行为。同时,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呼吁,消费者不买“特供酒”“内供酒”,经营者拒卖“特供酒”“内供酒”,共同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共同呵护贵州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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