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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外地游客来贵阳被“噶腰子”?谣言!

2024-09-04 15:40
来源:贵阳公安南明分局

  “昨天晚上

  广东来贵阳旅游的两小伙刚被割腰子!”

  噶腰子?这样惊悚的犯罪出现在贵阳?

  不信谣不传谣

  图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谣言图文

  上图是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的图文,称“最近来贵阳旅游的游客些,千方不能住黄金路宾馆和旅社店哈,昨天晚上广东来的两小伙刚被割腰子,此案还在调查中。”

  2024年8月14日,贵阳市公安局网安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该线索,要求南明公安分局立即处置。

  经过走访调查和联动核查,该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图文——黄金路处发生外来游客被伤的恶性案件——情况不属实,系谣言,在“一亿游客在贵州”的关键时刻,爽爽贵阳怎么可能让这样居心叵测的人造谣抹黑呢?

  南明公安分局民警闻讯而动、迅速出击,经过缜密侦查,锁定该网民经常出现在南明辖区。2024年8月15日,民警在其居住地依法将徐某某带回后巢派出所进行调查。

  图丨民警将徐某某带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审讯,网民徐某某称发布图文视频的原因系生活压力过大,为发泄自我情绪,一时“上头”虚构言论在网上进行发布。

  目前,徐某某已被南明公安分局依法采取行政拘留处罚。

  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徐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地,造谣传谣非小事!网络谣言伤人害己,情绪发泄需合理,理性上网需谨记!

  网络谣言需明辨,大是大非不糊涂。遇有信息不明时,多方核实辨真伪。

  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另外,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一审:汤成伟

  二审:王利环

  三审:李蓓

作者: 编辑:武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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