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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伙痴迷盗墓小说 两次盗掘明代古墓未成功被抓
2014-08-06 20:4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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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墓笔记》、《鬼吹灯》……有不少人喜欢看盗墓类小说。80后的左某就是一个盗墓小说的狂热粉丝,对书中各种盗墓的情节、手法倒背如流的他竟然异想天开做起了盗墓发财的“美梦”,竟真的盗掘了一明代古墓葬。近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左某在嘉兴工作,是个标准的宅男,平常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网上看些盗墓小说和小说评论区里的互动评论。他在QQ群里与“志同道合”的群成员畅谈小说情节、学习盗墓知识。时间一久,洛阳铲、工兵铲、照明弹,这些盗墓小说里的盗墓工具和盗墓情节已经深深刻在了左某的脑海里。

  一日,他在评论区里看到了一个盗墓小说迷们建的QQ群,出于兴趣就申请加入了。渐渐地,一直心痒痒想试试的他打起了靠盗墓致富的主意。

  很偶然的,左某看到群里有人说起东阳一座山上有一古墓,可能有不少“宝贝”。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左某心想这不仅是一个可以试试身手的好机会,而且还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

  2014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左某与人相约来到了东阳。左某伙同他人使用随身携带的手电筒和铲子对古墓进行了盗掘。因为挖到了石板,而携带的工具又比较简单,不得不中止。

  自己的盗墓大计就这样终结了么?

  4月17号下午,心有不甘的左某再次到被盗掘的古墓葬现场查看,敲敲搬搬,不料他的一番动作被上山采药的老农看见,老农觉得他行为可疑就报了警,公安民警接警后前往现场,后将左某抓获。

  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盗掘的坟墓属于明代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法院审理认为,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情节较轻,但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最后左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作者: 胡丰盛 王特桑 胡伟东 杜聪聪  编辑: 曹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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