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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彩超检查正常产后现畸形 家属质疑盛兴医院存过失
2014-08-07 10:47  来源: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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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右手中指较严重缺失

盛兴医院诊断证明书

东南网莆田8月7日讯(本网记者 陈淑霞 实习记者 陈朝杰)近日,莆田市民戴先生向本网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称,妻子林女士怀孕26周时,在莆田市秀屿区盛兴医院做四维彩超产前检查,结果显示胎儿身体状况正常,出生时却发现胎儿右手中指较严重缺失等数处畸形,这让家住埭头镇武盛村的村民戴先生一家悲伤不已。

家属投诉:

产后意外发现畸形

质疑医院存在过失

日前,在秀屿区埭头镇武盛村戴先生家中,记者见到这名尚未满月的男婴,男婴右手手指出现并指情况。其中,食指与中指、无名指与小指并联,出现畸形的右手手指比左手手指略短。同时,男婴父亲戴先生指出,婴儿的右胸骨比左胸骨略高。

据戴先生介绍,今年5月9日,胎儿约26周时,妻子去了秀屿区盛兴医院做四维超声检查,花费400余元,当日检查结果显示胎儿身体状况正常。家属咨询了相关医生,医生也表示胎儿无任何异常。

7月15日凌晨,戴先生妻子林女士进入盛兴医院待产。凌晨4时许,林女士生下六斤重的男婴。“孩子出生后十分钟,护士告知我们孩子手指出现畸形,当时我们如五雷轰顶,完全接受不了。”戴先生表示,家里几代均未出现身体畸形,此前检查结果也并未显示胎儿有异常,护士的一句话让这个刚在喜悦劲头的家庭跌入了谷底。

两天后,男婴又做了一次身体检查。结果显示,男婴髋骨左右不对称。婴儿尚未满月,戴先生并未带着儿子去其他医院检查。至于相关的治疗及费用,戴先生表示也尚不了解。

“此前医院宣传广告,说四肢发育畸形能检查出来,现在问题出现了医院又推卸责任。”戴先生指出,盛兴医院此前宣传中介绍,“借助四维彩超,医生能对胎儿的唇腭裂、四肢发育畸形、脑膜膨出、脊柱裂等先天畸形做出准确的诊断。”

戴先生透露,在婴儿出生后,家属与医院交涉数次无果。医院均回复“医院无责任”并向家属出示一份《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院方向家属指出,按照该《办法》中规定“超声产前诊断应诊断的严重畸形范围,戴先生儿子的情况并未在规定范围内。”对此,戴先生表示不满,认为按照盛兴医院网站的介绍,该医院有能力对胎儿四肢发育畸形做出准确的诊断。医院却未认真细致的检查,导致出现如今的过失,事后又推卸责任。

盛兴医院宣传中介绍:“借助四维彩超,医生能对胎儿的唇腭裂、四肢发育畸形、脑膜膨出、脊柱裂等先天畸形做出准确的诊断。”

胎儿彩超报告单

医院回应:

非医院过失造成

未发现深表遗憾

日前,记者来到莆田盛兴医院,采访该院院长林秋泉先生。

林秋泉告诉记者,男婴出现右手中指较严重缺失及并指情况,中指以后需要再造。对此,他建议家属前往福州大型整形医院了解、评估及治疗。对于家属反映的情况,林秋泉认为,男婴的情况非医院过失造成,但对医院非及时发现他深表遗憾。他说:“医院将提供家属5000元生活补贴,但这5000元并非以赔偿的名义。如果是过失赔偿,则需要相关鉴定。”

对于家属 “广告夸大,未查出”的质疑,林秋泉解释,类似情况一般可以检查出,但有时胎儿在母体中位置特殊未能完全检查出。“这几年医院里生产有几万名婴儿,未出现这种情况。”同时,林秋泉介绍,对于该情况,家属可以和院方进行协商,而他只有“5000元生活补贴的权限”,如果家属不满,可以将该情况跟集团公司福建誉盛投资集团反映,进一步协商解决。此外,家属还可以通过卫生部门及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院方表示,医院出示给家属的“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通知”中规定超声产前诊断应诊断的严重畸形规定中,不包括四肢手指非致命性畸形,且在超声检查前孕妇签订的《超声产前检查知情同意书》中也说明了畸形诊断率仅为60%左右,超声检查受体位、姿势、羊水、胎儿运动等因素影响,不可能每次超声检查能将胎儿所有器官都看清楚。

律师说法:

医患属于合同关系

医院消极履行合同

对此,福建聚华律师事务所李德力律师表示,林女士在盛兴医院做产前四维彩超检查,并在该医院生产,林女士与医院已经形成了医患合同关系,但医院在对林女士进行产前B超检查、四维彩超检查时均存在消极履行合同的情形,检查时不认真且缺项漏项,没有尽到医者的谨慎注意义务。医院的过失行为侵犯了林女士的生育知情权,林女士可要求赔偿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应当注意的是,类似纠纷证据是关键,林女士应当提供医院的四维彩超宣传材料、进行四维彩超后医院出具的正常报告以及孩子出生后的诊断报告等,相关的赔偿费用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解决。

作者: 陈淑霞 陈朝杰  编辑: 文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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