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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0月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 起付线1.5万元
2014-08-07 19:36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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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郑州8月7日电 河南省10月1日起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这意味着,参合人员在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可获得再次补偿。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7日对外发布上述消息。据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

  截至2013年底,河南全省共筹集新农合资金996.69亿元,累计补偿医疗费用881.02亿元,基金总支付率达到88.36%,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参合人员6.89亿人次。2014年全省共有826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77%。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并不意味着新农合报销后自己花多少都会再报销,也不意味着在省内省外看病自己花的部分,报销时一个标准。和新农合报销一样,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同样设置了起付线、补偿比例及封顶线。

  2014年度,河南参合人员在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实行分段补偿,1.5~5万(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补偿封顶线30万元。

  此外,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只支付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

作者: 李志全  编辑: -陈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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