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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网管中心副主任金家祥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让我印象深刻的事有两件:一是红网党委书记舒斌参加会议时呼吁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法》”提议被大会录入在案;二是鲁炜部长在全国网信办主任会上提出,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两件事的关键字都是一个“法”字。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用一次全会来集中研究依法治国这样一个专题还是第一次。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治国也必然要求依法治网。现在,互联网已经成了我们生活和工作的一部分,你不可以想象没有网络的生活会是一个什么样子,但互联网也同时对每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秩序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其实,网络譬之若水火,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如何管好、用好它,成了一个非常重大的课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党中央果断地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加强对互联网网站、互联网媒体、互联网新技术应用的管理。习总书记曾说过“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作为新成立的网信管理部门,我们现在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完善,现在网络管理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大家都非常有信心。但作为基层的管理干部,最为头疼的还是管理中可以依照的法律法规不多,虽然我们也有一系列涉及互联网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但有些规定和内容还比较薄弱和滞后,而且一些法律法规制定的时间太早,已经不适应我国信息化发展和维护公民在网络活动中合法权益的要求,譬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于2002年9月2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于1994年2月18日发布,《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于2005年10月25日实施。所以,我们工作中有时候找不到一部适合当今现状的法规来参考,管理就出现了依据不足、底气不足的情况。吉林省互联网信息办主任张育新在一次讲话中说:没有人比我们更渴望四中全会的召开,没有人比我们更需要法律的武器。
从事网信管理工作的同志都明白:目前,在我国依法治网、实现网络空间法治化既是最基础的工程,又是最重要、最艰巨的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主题,举国上下可谓反响强烈,会议对于我们国家发展所具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不用多说,它同时为进一步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提供了重大的契机,可以说是吹响了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的号角,为加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意识宣传提供了重大的机遇,我为此倍感振奋。互联网要自由发展,但更要遵从社会秩序。如何引导大家成为依法上网的践行者和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引领者,我们网站管理者重任在肩。我们感到一个网络空间法治化重要时代即将来临,一个互联网管理的重要时刻即将来临,黔西南的网信干部一定会培养和树立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对于四中全会精神一定结合实际深学、细照、笃行,在中央网信办和省委网信办的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进互联网管理工作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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