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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盘县财政局、盘县教育局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4〕22号)文件精神,结合该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实际情况,下达201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3462.43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31.21875万元,省级资金1731.21875万元)。
据了解,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支出列2014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参加决算。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资助工作。各乡镇中心校、直属中小学: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资金的管理;二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范围和标准;三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评选和公示工作;四要采取集中发放的形式,学校领导、中心校人员必须参与监督发放;五要加强督查力度,确保将下达的此项资金专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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