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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以民歌法庭为起点,创新推出QQ法庭、农家法庭、110法庭、社会法庭等,促进社会治理机制纵深发展——
4年前,立足于当地少数民族生活方式和特点的“民歌法庭”在榕江寨蒿破土发芽,和谐之花在曲曲山歌中夺目绽放,歌声里唱出法理情,也成为国内众多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
4年过去,榕江县以“民歌法庭”为“催化剂”,又创新推出了“QQ法庭”、“农家法庭”、“110法庭”、“社会法庭”等多项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一曲山歌引发的社会效应如层层涟漪荡漾开来。
“人人都想平安好,可是无奈事故生……不幸之中有万幸,只是受伤没丧生……双方都在本村住,不是亲来也是邻。早晨夜晚常相见,莫为此事伤感情……人在世间和为贵,合手言欢出法庭。”这是在榕江县供销社工作的王昌贵近日专为在乐里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创作的调解山歌,从担任民歌调解员以来,他已创作调解山歌20多首,涉及交通、婚姻、计划生育等多项内容。
“每首歌都专门针对一个矛盾纠纷。”王昌贵说,自己以前喜好业余写点诗歌,后来接触到调解山歌,便爱上了。每当看到自己写的山歌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就特别激动,也更激发了创作热情。
在榕江,自“民歌法庭”创建以来,已调解涉及婚姻、赡养、农民工工资等各类纠纷案件130余起,其中进入诉讼程序的28件,调撤率达100%。新颖的调解方式不仅被当地少数民族接受,更激发了民间歌师们的热情,调解歌师队伍已达二三十人。他们利用业余时间义务参与调解,让一个个矛盾在歌声中化为无形。
催生调解歌师这个群体仅仅是“民歌法庭”引发的其中一个效应,榕江县法院以“民歌法庭”为范本,建立和完善了7项工作机制,带动社会治理机制的深入开展,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家法庭”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由院领导或庭长带队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解决了矛盾纠纷。“农家法庭”自组建以来,前往乡村寨头、农家院坝就地审理近500起案件,为当事人节约大量的诉讼成本,不仅让法官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沟通,而且为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创造了温馨和谐的氛围。
“QQ法庭”使群众“跑得少”。通过计算机和网络视频终端设备,由审判人员主持,与不在同一区域的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远距离同步完成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庭审活动。“QQ法庭”的启动,为身处异地的当事人打官司提供了极大方便,尤其是在庭前调解方面,减少了诉讼当事人路途往返时间、精力和开支,效率高、成本低。
法院“110法庭”使案件“办得快”。为快速化解民间简易纠纷,榕江县法院组建民商事案件速裁中心,建立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机制,运用快捷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确保“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提高办案效率,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110法庭”成立以来,共成功处理简易民商事纠纷案件205起,调撤率97%,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社会法庭”让群众打官司“不花钱”。调动当地德高望重的寨老等民间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创新民间矛盾化解方式,运用当地公序良俗和道德规范化解婚姻家庭类纠纷,避免群众进入诉讼程序耗时费钱。自2012年8月“社会法庭”组建以来,共调处纠纷30余件,所办结的案件中,无一反悔,无一进入诉讼程序,无一信访。
与此同时,榕江县还建立联络法官制度,使干部“下得去”。组建民族法制文艺宣传队,使群众更懂法。探索“无诉讼”村寨试点,使社会更和谐。
“不管是民歌法庭,还是农家法庭、110法庭、社会法庭等类型,都是从地方实际出发,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榕江县法院研究室主任杨智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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