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法办案成为体现公平正义的过程
——访贵州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
权威访谈
公安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主力军,肩负法治建设实践者推进者保障者的责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公安机关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日前,记者专访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
1肩负起法治建设实践者推进者保障者的责任
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有什么意义?
孙立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通过的《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完全符合中央要求,完全符合贵州实际,完全符合群众意愿,为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指明了前进方向,必将推动依法治省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公安工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主力军,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责,处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位于执法办案、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前沿,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于公安机关树立法治信仰、规范执法活动、提升执法水平,建设过硬队伍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公安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同时也深感信心十足,热情满怀。全省公安机关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进程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进者、保障者的责任,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让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过程,成为体现公平正义的过程。
2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公安工作
记者:请问,全省公安机关要如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要求,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打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根基?
孙立成: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要求,首要任务是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公安工作。要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坚持把增强全警的法治理念作为长期性、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在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使崇尚法律、敬畏法律、信仰法治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养成遵守法律习惯。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坚持从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带动广大民警把法律意识渗透到思想深处,把法律规范扎根于内心之中,养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的习惯,始终满怀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始终牢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打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根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工作。善于从法律角度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工作的关键。在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复杂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这样才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推动工作靠法的法治环境,才能提升全省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 孙立成看望慰问英烈家属 2014-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