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贵州手机报 ·投稿 ·96677 ·新闻排行 ·繁体 ·RSS ·ENGLISH ·日本語
关键词:
多彩播报  新闻  评论  专题  策划  宽频  名博  社区  权威发布  社情民意  文化  教育  旅游  公益  健康  娱乐  图片  企业  工业  电商  黔茶  金融  汽车  国内国际
您当前的位置 :多彩贵州网新闻频道 > 国内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批准36个双边引渡条约
2014-12-28 23:23  来源: 新华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批准36个双边引渡条约

  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表决,决定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

  至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决定批准了我国同36个国家缔结的双边引渡条约,包括澳大利亚、法国、韩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为我国打击犯罪,与相关国家开展引渡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维护了我国的国家利益。

  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是被请求方应请求方的请求,将其管辖范围内而被请求方指控犯了某种罪行或已被判了刑的人,移交给请求方以便起诉或执行刑罚。引渡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引渡的法律依据应为引渡双边条约、含引渡条款的国际公约以及相关国内立法。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为我国的引渡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了更好地同外国开展引渡合作,明确引渡程序,我国还与多个国家缔结了关于引渡的双边条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引渡类国际条约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

作者: 徐硙 吴陈  编辑: 赵兴智  
返回频道首页 进入论坛
相关阅读
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 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2014-11-26

多彩贵州微信二维码

多彩贵州微博二维码

耕云贵州新闻客户端
 
 
新闻推荐
专题策划
【专题】2014贵州省经济工作会议
【专题】聚焦首个国家宪法日
聚焦201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专题】学习贯彻贵州省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专题】贵广高铁,出发了!
盘点2014年贵州荣获“最美”的地方
爱尔眼科寻找高度近视活动开始
【专题】贵州新医药大健康即将起航
买正宗贵州山里货
好黔货特价回馈
视频新闻
彪悍!女子掏胯下卫生巾甩司机脸上
90后钢管舞女神走红:收入秒杀白领
香港运钞车掉落现金 市民捡走千万
土豪!美国土豪用可乐煮iPhone6
新闻排行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简介 | 广告刊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11500020177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