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怎么申请?8个条件4个要求

2015-01-14 15:41  来源:黔中早报

  贵州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怎么申请?

  扶持对象应具备8个条件,跟进投资还要满足4个要求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引导和扶持境内外创业投资企业增加对贵州省中小型创业企业的投资,并依法通过再融资增强投资能力。为初创期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市场、管理和服务一体化平台支持。

  管理办法规定,引导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为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运行的各项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等所得的利息收益和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来源。贵州省创业投资促进中心为引导基金事业法人,引导基金评审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拟投资方案获得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报请理事会决策,以确保引导基金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引导基金可通过参股、跟进投资、融资担保、补贴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在本省的设立和发展,引导基金可参股创业投资企业,但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参股比例不高于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30%,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引导基金跟进投资收益可拿出一定份额奖励该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团队,最高份额为引导基金跟进投资历年股利与投资退出增值收益总额的50%。引导基金用于风险补偿、奖励补贴方面的资金总额不能高于引导基金总规模的10%。

  引导基金不得用于贷款、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金融产品,引导基金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具有优先清偿权。

  申请须知

  申请引导基金应具备以下8个条件:

  (一)主要发起人(合伙人)、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机构已基本确定,并草签发起人协议、企业章程(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资金托管协议;其他出资人(合伙人)已落实,并保证资金按约定及时足额到位。

  (二)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机构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且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良好的管理业绩。

  (三)创业投资企业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四)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优先投资于贵州省范围内的企业。

  (五)重点投资于政府扶持和鼓励产业领域中的种子期和创业早中期企业,且有侧重的专业投资领域。

  (六)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严格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七)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八)创业投资企业应在注册成立后30日内按相关规定申请备案管理。

  申请跟进投资的企业,除满足上面的第三、四、五、六、七款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跟进投资对象必须是贵州省鼓励发展和重点扶持,且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在贵州省的早中期创业企业。

  (二)创业投资企业对申请引导基金跟进投资的项目已有详细的投资方案并与被投资企业达成投资意向,或已完成投资计划,且时间在一年以内。

  (三)申请跟进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不先于引导基金退出其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

  (四)申请跟进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应进行备案管理。

作者: 编辑: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