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1月22日,麻江县印发《关于集中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即日起,该县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从事非法营运的单位或个人,经查实,将依法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告》要求,严禁县境内所有面包车、轿车、农用车、货车等各类未依法取得营运许可的车辆从事非法客运活动。对不服从管理或者抗拒执法的非法客运当事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严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非法营运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的,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县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对举报并经核实属实的予以50——200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0000000295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