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服务指南

2015-03-18 15:10  来源:多彩贵州网

  一、科研平台使用

  (一)服务内容

  人才需要借助省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实验和产品研发的,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凭《服务绿卡》无偿使用相关单位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等。

  (二)办理程序

  1、由需使用仪器或文献平台的人员填写《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服务平台使用绿色通道申请表》,向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申报;

  2、经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审核通过后,持签字盖章申请表格直接到仪器或平台所在单位办理仪器或平台使用手续;

  3、办理仪器或平台使用手续需遵循贵州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享平台或科技文献共享使用办法。

  (三)办理所需材料

  1、《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服务平台使用绿色通道申请表》(一式三份);

  2、《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结时限

  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自接到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及咨询电话: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0851-5834948。

  2、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851-5890786,5891312。

  二、科研项目绿色通道

  (一)服务内容

  1、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和省有关科技项目的,可凭《服务绿卡》,不受所在单位项目申报数和立项数的限制,并由省科技厅优先立项、优先推荐,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对持有《服务绿卡》,未承担过省级科研项目的高层次人才,直接给予一项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资助,作为其科研启动项目。

  (二)办理程序

  1、高层次人才申报科技项目根据省科技厅年度计划通知进行,按所从事专业领域分别申报相应的省科技计划,由用人单位按程序负责组织申报。省科技厅统一组织评审,符合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申报国家项目的,经省科技厅组织评审,符合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对未承担过省级科研项目的高层次人才的项目资助,由申报人员填写《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请书》,并由用人单位按省科学技术基金申报程序统一申报。

  (三)办理所需材料

  1、按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指南和申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四)办结时限:

  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自接到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经专家评审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0851-5819247;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0851-5840232;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0851-5862213;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0851-5812492;

  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办,0851-5877763。

  2、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851-5890786,5891312。

作者: 编辑: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