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从下月起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异地审理
2015-04-30 11:32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商报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记者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从5月1日开始,该院将实行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成为我省首家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地区。从集中管辖划分看出,行政诉讼案件将在异地审理,这意味着该市“民告官”迎来了更加公平公正的环境。
据介绍,实行改革后,毕节市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统一由七星关、大方、黔西三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其中:七星关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纳雍县、威宁自治县、赫章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大方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七星关区、黔西县、金沙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黔西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大方县、织金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我们要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让老百姓可告、敢告、告得赢。”毕节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改革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当按照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集中管辖法院范围,到相应的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改革前已受理及收到起诉人材料的行政诉讼案件,仍按照法律规定由原受诉人民法院审理。
作者: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