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综合】贵州暴雨致多处受灾 有关部门督促加强防范工作

2015-05-16 08:12  来源:多彩贵州网

  近日,强降雨过程在贵州省铺展开来,雷雨冰雹、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不时在局地“作怪”,造成我省多个地区受到暴雨洪涝灾害侵袭。

  贵州多地区遭暴雨洪涝灾害

  4000多人紧急转移安置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救灾处了解到,5月14日20时至5月15日12时,贵州省大部出现强降水天气过程,据各级民政部门统计上报,灾害性天气过程共导致贵州省12个县(区)遭受暴雨洪涝灾害,57441人受灾,农作物、基础设施、民房等灾害直接经济损失3528万元。

  据介绍,发生特大暴雨的是江口县太平乡(304.6毫米),大暴雨的有18乡镇,暴雨6县129乡镇,大雨13县243乡镇,强降雨伴随大风、雷电天气。灾害造成江口、思南等地河水暴涨,冲毁沿河部分农田、农房以及水利灌溉沟渠、道路、电力等各种基础设施,多处发生山体滑坡。

  据民政部门统计,此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共导致思南、松桃、江口、施秉、剑河、镇远、丹寨、黎平、桐梓、遵义、汇川、新蒲新区等12个县(区)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涝灾害。受灾人数57441人,其中紧急转移安置4370人;农作物受灾2247公顷,其中绝收62公顷;因灾倒塌民房16户47间,严重损坏民房52户111间。

  在3528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中,农业经济损失2332万元,家庭财产损失425万元,基础设施损失751万元,工矿企业损失20万元。

  灾情发生后,省民政厅密切关注灾情发展,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向民政部上报灾情。灾区民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害现场查灾核灾,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放救灾救助物资,指导和帮助灾民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其中,江口县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了暴雨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民政、交通、水利、武警消防官兵以及民兵应急分队等有关单位深入灾区开展抗洪救灾。

  《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发布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发生或发生的水旱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预案将我省水旱灾害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规定,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水旱灾害时,市(州)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事发地县、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公安派出所、卫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应急响应方面,预案规定:Ⅰ级应急响应由省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成员参加,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并通报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工作组和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Ⅱ级应急响应由省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并通报省防指成员单位。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

  Ⅲ级应急响应由省防汛办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省人民政府。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Ⅳ级应急响应由省防汛办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省人民政府。

  预案还规定,当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省防指报请省政府决定扩大应急;扩大应急决定做出后,由省政府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

  省防指督促各地加强防汛值守和应急处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洪工作,要求各地加强预报预警,落实预案,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省防指已发出紧急通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强降雨防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加强防汛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并在贵州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汛情预警信息,提醒有关地区群众注意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暴雨洪水造成的损失。

  据悉,15日我省强降雨天气仍在持续,省的东部和南部等地局地有暴雨,省防指将继续督促各地做好强降雨防范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 编辑:秦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