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新闻办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健全八项制度,到2020年,构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方案》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并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理念、原则和目标。
《方案》明确,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
其中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将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开展水流、森林、湿地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并严禁无偿或低价出让自然资源资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要求确保生态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以上。
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要求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并建立天然林、草场、湿地保护等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提出争取将我省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并争取将草海列入国家退田还湖还湿试点。
为保障《方案》实施,我省将积极开展试点试验,并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2020年前制定出台《贵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并修订出台《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推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所有权边界模糊等问题。
2016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我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出让制度。
开展省管河流划界确权工作,并积极争取开展国家湿地产权确权试点。
2018年/研究制定我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覆盖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出让制度。
研究制定我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机构,统一行使对全民所有的各类自然资源所有权,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出让等。
2019年/研究制定我省全民所有省及省以下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
环境治理体系
着力解决污染防治能力弱、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违法成本过低等问题。
2015年/研究编制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
研究制定我省秸杆综合利用制度实施方案。
2016年/研究制定我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建立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奖惩制度,鼓励和引导公众依法举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行为。
积极争取将我省纳入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环境大数据建设试点。
2017年/制定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
2018年/研究制定我省环境治理监管职能整合方案,有序整合不同领域、部门、层次的监督力量,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充实执法队伍。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着力解决因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分散开发导致的优质耕地和生态空间占用过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
2015年/划定全省生态红线,确保生态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以上,并制定管理办法,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红线的破坏。
2016年/研究制定我省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办法,推动覆盖全省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建设,动态监测国土空间变化。
2017年/着手研究制定我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施方案。建立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的长效机制。
2019年/研究制定我省自然资源监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将分散在各部门的管理职责逐步统一到一个部门。
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着力解决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偏低、生产开发成本低于社会成本、保护生态得不到合理回报等问题。
2015年/制定我省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城镇公共管网供水和管道天然气等价格改革。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的价格监管。
建立乌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补偿机制,以县(市、区)行政区域为保护单元,逐步在全省其他水系实施生态补偿制度。
2016年/研究制定我省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提高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比例,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准备工作,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
研究制定我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推进生态补偿试点建设。
空间规划体系
着力解决空间性规划重叠冲突、部门职责交叉重复、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
2016年/开展我省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规划编制机制,逐步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为我省空间发展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
2017年/出台我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形成一个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统一土地分类标准,明确各类开发边界和保护边界,强化城市地下空间统筹规划。
探索规范市县空间规划编制程序,扩大社会参与。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和较高精度的规划图,并在网络和其他本地媒体公布,鼓励当地居民对规划执行进行监督。
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
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2015年/研究制定我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实施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
2016年/着手研究制定我省碳排放权交易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案等,开展对钢铁、电力等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并逐步扩展到其他重点行业,为参与201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奠定基础。
初步建成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
发起设立省节能低碳产业基金。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事务。
2018年/出台《贵州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加快主要河流水量分配,通过建设项目的取用水管理明确具体项目的用水量及用水权限。
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着力解决资源使用浪费严重、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2015年/制定实施我省草场保护制度方案,确保基本草场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2016年/研究制定我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争取启动退耕还湿,加快推进草海等湿地恢复保护。
完成我省耕地质量等级初评,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
研究制定我省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及分解方案。加快推进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完善能源统计制度。
研究制定我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
着手研究制定我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研究制定我省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实施方案。
2017年/着手研究制定我省节约用水和地下水管理制度,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促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制度。
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着力解决发展绩效评价不全面、责任落实不到位、损害责任追究缺失等问题。
2016年/研究发布我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
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2018年/编制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构建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的资产和负债核算方法,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
2018年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5年在荔波县、赤水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方法体系和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