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始推行医疗责任险 医生患者多了一份保障
2015-12-18 13:39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省卫计委下发通知,要求明年1月31日前,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政府办公立医院完成全部投保,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都是必保项目。
根据要求,省卫计委组织专家制定了《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方案(试行) 》 ,内容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即必保项目,含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等造成人身损害,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附加险,即可选项目,含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法定传染病责任险等。
全省将执行统一的保险方案、统一的理赔程序。医疗机构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保险组合。
2016年1月31日前,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政府办公立医院完成全部投保,可同步组织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政府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参保。
同时,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企业、部队医疗机构)参加投保。
作者:班亚 编辑:杨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