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法治贵州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5-12-31 15:21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日报

——《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系列解读之九省委政策研究室

  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支撑,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明确要求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建议》强调,良好的法治是首要的发展环境,对加快建设法治贵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了全面部署。加快推进法治贵州建设,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对我省守好底线、走好新路,确保如期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发挥引领推动作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规范和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法治贵州建设的重要条件。《建议》指出,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形成完备的法规规章体系。贯彻落实这些要求,一要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强化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设区的市的立法作用。二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规范地方性法规审议程序。三要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发挥立法引领作用,聚焦“十三五”目标任务,突出抓好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保护、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依法行政是法治贵州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各级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议》为此强调,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决策,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贯彻落实《建议》要求,要全面推进权责法定化,依法设定权力,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进依法决策,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和决策咨询制度,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依法实行政务公开,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大力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司法是法治贵州建设的关键环节。《建议》强调,要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落实这方面的要求,一要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抓住我省作为全国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的机遇,积极开展先行先试,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权利保障的深层次问题。二要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有效防止对司法活动的非法干预,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三要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优化司法职权运行机制,加强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完善旁听庭审、诉讼档案查询等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四要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这是法治贵州建设的重要基础。《建议》强调,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发展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关键,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提高普法实效,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提高普法实效,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构建城乡均等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法律在我身边”。

  不断完善法治保障,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是法治贵州建设的内在需要。《建议》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落实社会治理法治化,一要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强化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依法维权作用。二要加强平安贵州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推进“天网工程”建设。严密防范、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化解安全生产隐患,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三要推进信访管理法治化,探索县域信访管理新模式,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利益表达、救济救助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网络,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员制度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四要统筹解决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问题,深入推进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六项工程”。

作者:郑云跃 尤发彪 熊强 编辑:纪筱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