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8元停车费 值得上法庭较真?
8元停车费,值得上法庭较真
安顺一律师质疑城区停车收费细则,状告城管局一审败诉

因质疑4元/半小时停车收费政策不合理,安顺一律师将安顺市西秀区城管局告上法庭(本报曾作报道)。近日,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驳回了该律师诉讼请求。律师表示,将继续上诉。
缘起:质疑4元/半小时不合理
去年5月22日,安顺市发改委发布《安顺市机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宣布《细则》从文件发布之日实施。
《细则》规定,安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分为三类区域收费,其中一类区域收费由此前的3元/3小时,变成了4元/半小时,且以“半小时”为单位,上不封顶。据悉,安顺一类区域为安顺市中心城区范围。
去年7月2日,安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江因办事需要,将车停放在西秀区体育路上,西秀区城管局所辖收费员收取了其8元停车费。吴江认为,城管局的收费无合法依据,于是将西秀区城管局告上法庭,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退回8元停车费,同时,判决《细则》不合法。
庭审:《细则》是否合法成焦点
该案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吴江与西秀区城管局围绕《细则》的制定是否合法等进行辩论。
“文件制定因按‘补偿经营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则。”他说,经他统计发现,安顺仅10条道路的收费,每年就可高达1000万余元,而46名收费员工资支出不到百万。
对此,西秀区城管局一名副局长称,停车费不仅是支付收费员工资,还包括道路标识标牌、“白改黑”、停车场等建设。
此外,吴江认为,该文件制定还应充分征求民意,召开听证会。西秀区城管局则称,《细则》制定在多家媒体广泛征求民意,同时,贵州省物价局并未要求对临时占道停车收费进行听证。
法院:收费标准合理、适当
近日,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书中称,经查明,《细则》实施前,媒体广泛报道,公开征求了意见,媒体还对“收费标准从3元/车次/3小时拟调整为3元/车次/小时”作为征求意见的内容进行刊载。
此外,有11名市民通过市长信箱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细则》实施后多日,媒体也连续进行了报道。同时,法院称,根据省内相关文件规定,未强制性要求各市在制定停车费价格时,需履行听证程序。
法院认为,安顺市发改委制定的《细则》根据省内相关规定,结合安顺交通秩序、私家车保有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制定,深入调研了周边县市、与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并通告媒体广泛征求了意见,因此,文件制定的收费标准是合理、适当的,故驳回了吴江的诉讼请求。
两个问题让我上诉
“意料之中。”前天,收到判决书之后,吴江对记者说,但他从该份判决书中,发现了两个问题未详细论述,自己也不明白,因此,将会继续上诉。
第一个问题是,去年2月12日,安顺市发改委发布《安顺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确实进行了公示,但是对停车费由“3元/3小时变成3元/小时”进行征求意见,而5月22日,停车费又突然变成了4元/半小时,并且就宣布实施,并未对4元/半小时的价格征求过任何人的意见。
第二个问题是,市长信箱收到的11名市民意见和建议中,市民是认为停车费太贵,希望降价。“法院对这个问题没有论述。”吴江说,这也是他上诉的两个原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