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优惠新政实施以来 威宁共减税789万

2016-02-23 10:02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记者昨日从威宁县国税局获悉:车辆购置税优惠新政自2015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威宁国税机关共为纳税人减税789.30万元。

  据了解,车辆购置税优惠新政将持续至201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购买1.6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月16日,正在威宁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缴税的张先生表示,原计划购买一辆2.0排量的汽车,了解到车辆购置税新政策后,他决定买一辆14万元的1.6排量的车,光车购税就省下了5000元。

  据介绍,车辆购置税优惠新政不仅给购车的纳税人带来了实惠,还给以销售小排量车为主的汽车销售公司带来实质性的好处。据统计,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2月15日,威宁县销售汽车4381辆,缴纳车辆购置税2888.01万元,小排量汽车销售达2786辆,减征车辆购置税789.30万元。

作者:彭乾 罗华 编辑: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