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进执行工作
省法院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进执行工作。5月10日,省法院党组决定2016年全省法院实施“四三二一”工作部署,即:开展四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落实两项责任、组织一项活动,以‘全方位、立体战’方式,向执行难问题发起进攻。”
“四项专项行动”,即:立案一年以上有财产未执结案件清理行动;执行案款集中清理行动;反规避抗拒执行惩戒失信整治行动;涉执行信访案件清理化解行动。以2015年5月31日为时间节点,凡是在此之前立案且有财产但未执结的案件,将集中清理执行。同时集中登记核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并建立台账,为有财产可供执行后及时恢复执行做好准备。省法院要求,对核实查明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须达到70%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须达60%以上,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各级法院需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当事人的监督。从今年4月1日开始,全省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行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要将暂存的执行案款依法及时发放。今年10月底前,要将清理、发放、抽查、总结等工作做到位,整个清理工作将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并每两个月向同级检察院通报一次清理进展情况。清理工作结束后,还将建立完善信息化执行案款管理规则,形成执行案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在反规避抗拒执行惩戒失信整治行动中,全省法院需在2016年底前,对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转移隐匿财产、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进行依法整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保证适用法律正确的前提下,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积极采取纳入失信黑名单、联合信用惩戒、罚款、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措施。在涉执行信访案件清理化解行动中,做好日常执行信访接访工作的同时,全省法院还需对截止2016年5月进京赴省的信访案件,以及各中院辖区内长期访、重复访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对所有纳入化解范围的涉执信访案件,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并确定化解进度时间表和结案时限,在法律范围内,穷尽手段,确保按期化解。
“三项建设”,即:执行信息化规范化、执行指挥中心以及执行改革创新建设。通过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各级法院所有执行案件均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加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等执行信息化建设,在提高执行效率的同时,促进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化。通过加强和完善的执行指挥中心,对辖区内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对于各地执行受阻案件,由上级法院决定交叉执行、联合执行或者提级执行,对于下级法院消极执行的案件,可及时指令下级法院限期执结。另外,4月21日省法院党组已通过了省法院、六盘水中院以及八家基层试点法院的执行改革试点方案,目前该方案已报最高院等待批复,若改革方案通过,全省法院将形成内外联动、反应迅速、指挥有力的执行工作新体制。
“两项责任”,即:落实执行工作责任制和廉洁责任制,在案件办理中要依法、规范执行,反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失范行为;要完善执行廉洁责任制,凡发现不廉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一项活动”,即: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报道活动,5月13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了全省法院2013年-2015年执行工作白皮书,并要求全省法院定期召开相关新闻发布会,将执行工作宣传常态化,让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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