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加强扶贫机制建设助力“十三五”扶贫攻坚

2016-06-30 09:55  来源:锦屏县政府办公室

  为全方位加大推进扶贫工作,锦屏县加强扶贫机制建设,在扶贫机构编制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助力“十三五”扶贫攻坚。

  一是进一步强化县级扶贫工作机构力量。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由“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正乡级机构”调整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并调整增加行政编制1名、增加副主任领导职数1名。同时,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设县扶贫开发技术指导中心、县社会扶贫管理中心2个事业机构,共核定事业编制12名,并由股级机构调整升格为副科级机构。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县级扶贫工作机构协调、指导推进全县扶贫工作的作用。

  二是进一步规范乡镇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结合实际,深入研究,重新设立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扶贫工作站)。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扶贫工作站)实行一个机构,一套人员,两块牌子,为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业务上受县农业局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指导,在扶贫攻坚阶段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指导为主。同时,将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扶贫工作站的职责进行融合,重新明确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扶贫工作站)工作职责,实现农业和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彼此不分家。

  三是增加人员编制,加强乡镇扶贫工作力量。核定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扶贫工作站)事业编制共160名(在原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原有编制基础上共划转增加事业编制40名),并增加股级领导职数共15名。目前,全县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扶贫工作站)事业编制为6—18名,平均每个乡镇接近11名。及时办理空编补员,优先批准县乡扶贫工作机构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用编,争取在今、明两年内把县乡扶贫机构空编全部补充满员,切实壮大扶贫队伍力量,充分发挥乡镇扶贫攻坚主战场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明晰职责,强化扶贫工作制度建设。结合新时期扶贫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县乡扶贫工作机构职责,并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对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促进机构正常高效运行。

作者: 编辑:陈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