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彬如:保护“源”与开拓“流”

谢彬如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促进会会长、省政府参事、省文化厅原副厅长、研究员
省委、省政府提出“全力打造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建设”,这个建设过程,将会在推动文化建设的同时,推动人自身的发展,推动贵州社会精神文明程度的提升,推动贵州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下的精神飞跃,形成新的贵州人文精神。
摸清家底,摸清贵州多彩文化的家底,全面客观地认识贵州文化资源优势和劣势,扬长避短,为促进各类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做好全面统筹,是推动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建设的基础工作。通过摸清家底,弄清哪些资源是可以作为产业资源开发利用的,哪些是必须认真传承保护的,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传承保护或开发利用,以避免在建设过程中产生建设性破坏。
认清现状,关注发展的收益与丢失的代价,追求发展与付出代价是任何建设中必定出现的两个方面。发展带来的生活水平改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改变在价值体现上并不会完全同步,有时甚而会相互克服和相互排斥。比如在文化产业及旅游发展中产生的那些“新的形式和新的内容”——祭祀祖先的仪式演化为旅游景点上的表演,丧葬使用的舞蹈经过加工变成了欢快的娱乐,酬神还愿的地戏傩戏变成随时的民间演出等等,这种置换过程产生的扭曲变异就成为了发展的代价。这种代价造成的对民族历史和文化的误读及丢失,将直接影响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和民族心理认同。因此,一定要注意“得”和“失”的辩证法,认真处理好文化建设中代价与收益的关系。
协调发展,处理好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首先是要处理好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的关系。保护好传统和历史文化形态并据之创新和发展,而不是另辟蹊径,这是判断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成败的核心指标,也就是保护“源”和开拓“流”的关系。
其次,处理好资源转换与产业开发的关系。“文化”是人文价值的判断标准,只有转化为一定的物质形态或艺术形式后才可能成为产业发展的资源。应当按照不同产业如动漫产业、创意产业、旅游产业、娱乐业、演艺业等的资源需求推动相关文化资源的利用转换和产业发展,谨慎对待“文化产业化”“市场化”,避免对人文价值形成冲击。
再次,处理好传统工艺技艺与科技技术创新的关系。贵州传统的刺绣蜡染、沙陶土陶、石雕木雕、藤编竹编等工艺产品多处在小作坊、小制作、家庭式自发状态,技术落后、量小质差。应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推动传统工艺技艺的技术创新,鼓励传统技艺与现代科技和工艺设计相结合,推动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促进传统产品形成高端产品和特色品牌。
最后,还要处理好群众文化活动与艺术精品创演的关系。多彩贵州特色文化多是群众性的、民间的、传统文化视像,是文化建设的基础。文化强省建设中,必须兼顾普及和提高相互递进,推出众多优秀文艺产品和各类艺术精品的创演。
贵州历史的特殊性决定了贵州文化整体概念上是一个没有主体的多元构成,这就是“多彩”的依据。这种“多元”特殊体现着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区域文化发展差异,这种差异形成了历史的传统的古老的文化与当代的先进的科技的文化和谐共存的奇特现象,这种现象导致了人们文化视野和心理包容能力的极大扩张,使得贵州人对任何现象都能表现出认可和理解。
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要使这种文化性格转化为创造能力上的优势,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加大贵州改革开放和推动贵州文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