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贵州省实施“千企改造”工程促进工业全面转型升级方案》

2016-08-17 07:39  来源:贵州日报
  五项工作措施

  (一)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全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审联批机制,强化审批衔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效率。电力直接交易等优惠政策要与企业转型升级挂钩,支持电力直接交易政策向有意愿转型升级的企业倾斜。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社会资本融资渠道,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和鼓励银行资金向实体经济倾斜,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争取每年吸引各类资本投资1000亿元以上,用于支持全省工业企业的技改升级。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融资洽谈活动,每年向金融机构推荐2000项以上技改融资项目。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导向作用,统筹各级各有关部门专项资金,每年从其中安排一定比例设立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建立财政投放长效机制,力争5年内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累计投入40亿元,市级政府共配套10亿元,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重大专项,争取国家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落实税收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充分利用好营改增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落实力度,增强企业改造升级的动力活力。对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强化建设用地保障。针对工业发展重点转型升级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且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政策,统筹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土地综合整治结余建设用地指标,实行用地指标“点供”。

  (五)实施政策倒逼。利用电改优惠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对于不实施转型升级的企业,取消电力直接交易资格。按照国家和省安全生产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及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企业,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改造方案。根据国家环保法,严格规定企业环保标准和条件,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必须制定环保改造方案。按照国家限额标准和我省节约能源条例,推动企业降低能耗,更新生产工艺,促进企业节能降耗改造。进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制定产品质量提升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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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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