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创新司法工作 优化特色服务
——黔东南州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纪实

黔东南州两级法院早在2012年春开始,就持续不断地开展了“院长走基层”活动。

深入林地开展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
近日,黔东南州法院传出喜讯——在贵州政法系统2015年满意度测评中,黔东南连续五年排名第一的基层法院都在黔东南,实现五连冠;曾在2012年全省夺冠的剑河县法院,2015年成为“满分考生”再度夺冠;此前丹寨县法院、麻江县法院、三穗县法院,分别成为全省年度冠军。如此五连冠,该州法院历史上前无仅有,全省各州市也无先例。
创新,是触摸荣誉高度的源泉。
思路引领明方向
每年棋局各呈彩
中院院长王四新说:只有承接地气,才能激发创新灵气,找到干好工作的源头和原始动力;决策和举措,才能与群众所思所盼同气相求,司法为民和服务大局才不会落空。
地气,是这样承接的。
2011年底,中院、县院的班子成员,每人都联系一个试点单位,2012年底又开展“院长走基层”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又对“院长走基层”作了更严细要求。
两级班子找到工作创新切入点,每年棋局各呈彩。
2012年春,中院推出了“七个司法、七个更好”工作思路,即强化能动司法,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公信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提升法治权威;强化和谐司法,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强化廉洁司法,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强化高效司法,提高基层工作水平,更好地方便和满足群众诉求;强化规范司法,促进科学管理,更好地实现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强化文明司法,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更好地展示多元化法治文明。年中又提出“三心方略”:用心抓落实,精心抓规范,专心抓重点。
2013年,中院又提出了“1369”总体思路,即:突出抓好一个中心,健全完善三个机制,积极推进六个作为,努力实现九个突破。
2014年和2015年,又分别明确了“531”和“1456”工作要点。
2016年,又提出了“七新七更一加强”的工作要点。
对这些精彩“布局”,不少院外人士称道说:体现了对时势的深邃洞察、对本职的深度提炼,更体现了对脚下土壤的拥抱!
吸纳民智
向传统乡村治理要宝藏
历史上,黔东南各族群众探索出“榔规”、“榔约”方式,并借重寨老等乡贤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公序良俗、保障区域性社会稳定,形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架构。
向脚下土地挖宝藏。榕江县法院完善“民歌法庭”创新举措,将大道理融入歌声中,又在10个村创建“无诉讼村寨”,并在本里村创建了贵州第一个“社会法庭”,由村民用黄豆当选票,选出九名寨老族老组成,五年化解纠纷150余起。
对社会法庭,王四新有其独到见解:“这是新时期村民自治的拓展,现行法律体系与优良传统治理架构的有效嫁接,又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找到了新的切入点,体现了国家公权力对民众权利尊重的开明姿态。它也是‘民俗法庭’,让村民用人心的力量来自行处理纠纷。我们必须借用社会能量弥补法律的漏洞和空白。”
黎平、黄平、三穗等县法院吸纳传统乡村治理元素,发掘寨老“乡绅资源”,打造“特色调解”文化,五年调解涉诉纠纷6727起,调成率达95%。
全州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形成全程调解、联动调解、立体调解格局,民商事、刑附民案件调撤率分别达52.58%和92.3%,150多个“无诉讼村寨”实现了无民事转刑事案件、无重大群体性案件、无重大矛盾纠纷、无涉法涉诉非访案件发生的“四无”目标。剑河、黄平等县法院刑附民案件调解率100%。
温馨司法护生态
给法律注入温度
针对环保案件数量上升,中院组建了环境保护审判庭,专门审理相关案件,统一全州执法尺度,为生态文明提供专业化护航,推行生态恢复补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该庭已审结相关案件153件。
剑河县农妇潘某英过失毁林760亩,损失近百万元。县法院组织潘与村民组先行调解:潘向村民赔偿2000元,并当庭兑现;潘要在过火林地植树交原主。法院对潘从轻处刑6个月。潘出狱后即与丈夫上山并雇请10人,苦干一冬春种满树苗,验收合格移交村民组。
全州法院推广“砍一栽二”审判模式,对罪犯签发“补植令”,责其栽树2倍以上,推动了生态修复。同时推行“温馨司法”,探索适用非监禁刑,刚柔相济助力社会和谐,法律变得温润而鲜活。锦屏县法院对美乐村202户与企业的山林转让纠纷,耐心调解半年,终使双方和解。
山区“留守老人”和妇女中的诉讼当事人,大都文化低又不懂汉语;前来旅游及工作的外籍人士增多;法院新进人员多数不懂苗话侗话,找当事人交谈时,妇女和小孩一听“客家话”(汉语)就躲开,并常发生不明白判决效果引起二审的诉累。因此,中院在全国首创“‘三语’法官工程”,要求法官既懂汉语,又掌握一门少数民族语言,又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对话。
目前,全州法院1000余名干警中,能较熟练掌握“双语”者(汉语和一门少数民族语言)达220名,占21.4%,熟练运用“三语”者达125名,占15.6%。黎平、丹寨、雷山等县法院开办“三语法庭”、“双语法庭”。该创新被国内外200家网站纷纷报道。
贴近群众多服务
让司法生动起来
零距离贴近群众,全州法官获得丰富营养,提升了整体素质,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尺度,推出各种司法服务套餐。
施秉县法院创办“女子法庭”,对双井、牛大场两个法庭,全由女法官担纲,以特有的细致与耐心、柔韧与温润、爱心与责任,让百姓享受优质司法产品的独特韵致,成为水做的法庭、亲民的天平,近五年结案率达100%,调撤率95%以上。
岑巩县法院在工业园区创建移动法庭,法官吃住都在新址,随时提供流动性服务,受理纠纷185起,成功调处165起。
锦屏县法院指导华寨村运用契约精神,推行“合约制”管理,并对矛盾双方上门唱“劝和歌”开导。如今该村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百姓日子快活而滋润,被评为贵州省“十佳和谐村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全州近五年间:QQ法庭、夜间法庭、集市法庭、田间法庭、汽车法庭等密集推出,群众在家门口就接受开庭。“庭、站、点、员”便民诉讼网络形成,非法庭所在地建了708个巡回办案点,90%以上案件巡回审理。“三道防线”,小额诉讼,口头诉讼,诉前咨询等陆续问世。改进婚姻家庭纠纷调处方法,帮7685个家庭走出崩溃边缘。巡回审理涉民生案件,为群众节约诉讼成本95万余元。
创新管理强内功
工作业绩上台阶
五年来,该州法院对内创新管理,新招迭出。
推进审判管理由粗犷型向精细型转变,合理配置资源、分流案件和加强收案目标控制,形成质效指标新格局,减少案件超审限。在榕江法院以员额制及法官责权清单为突破口,办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审判质效和特色服务大为提升。推进量刑规范化,刑案结案率大幅上升,及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247万余元。审结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19800件,还通过及时调处各类纠纷,保障州委“6个20工程”等决策顺利实施。州法院增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实行审查权、实施权两权分离,执结到位率连年上升,2015年受理执行案件4749件,与上年同比上升70.27%,执结标的9.2亿元,与上年同比上升162.867%。基层法庭硬件实现“十个一”,干警工作生活条件大改善。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协调率高达30.33%,推动了依法行政,经验获全省推广。
五年来,受理各类案件共106778件,审结102969件,结案率96.4%。
五年来,全州法院共有118个集体、210名个人获州以上表彰。其中州法院办公室、立案庭、刑一庭、施秉县人民法院和双井人民法庭等11个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妇联等评为先进集体,沈有兰、封安允、李章平等40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等评为先进个人,30个单位、 64名干警被省委省政府、省法院、中共贵州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田嫄 杨光天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