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后驾驶 江口男子被处20日拘留和万元罚款

2017-01-21 00:43  来源:铜仁网

  1月19日,江口中年男子梅某因实施了依法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等多种违法行为,被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罚款10000元并处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违法男子梅某

  1月17日17时41分,梅某(男,现年43岁,江口县德旺乡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号牌为贵DJ3***号轻型普通货车行到江口县城区滨江街新市街路口100米处,因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而被民警进行例行检查。检查时发现梅某不仅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其身上有一股酒精味,民警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梅某进行酒精含量测试,其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2.8mg/100ml,其行为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民警在对梅某平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的同时,便开据(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告诉其15日内持相关手续主动到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1月19日上午,民警在调查处理时发现,梅某不仅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且所所驾驶的货车于2014年1月31日检验有效期止,保险终止日期2014年1月18日,上道路行驶的还未悬挂号牌;另外,该车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9月15日在江口城区五城南路先后实施了7次逆向行驶,梅某的行为也太“任性”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梅某处以罚款10000元并处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为此,梅某将会在拘留所里过大年除夕了。(作者:雷动明 来源:铜仁网)

  延伸阅读: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其他机动车),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记3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最低保额两倍(营运货车2吨以下的保费1850元)即3700元;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100元、记12分。

作者:雷动明 编辑:陈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