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特困人员共12万人 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0.42万人
2017-05-04 10:30 来源:贵州都市报
记者5月3日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截至去年底,贵州城乡特困人员人数共计12万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0.42万人,集中供养率达47%,位列全国第六、西部第三。
据悉,“十二五”以来,我省共投入特困供养机构建设资金24.8亿元,新建和改扩建特困供养机构683所,新增床位6.7万张。我省今年2月份颁布施行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
同时,将把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个部分,其中要求基本生活标准要满足基本生活所需,照料护理标准要按照生活自理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以适应不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需求。
符合相关条件的特困人员,可按规定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高龄津贴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待遇。(记者聂毅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聂毅 编辑:李易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