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引领 全域推进
小城镇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重要节点,是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融合点。对贵州而言,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对于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12年10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意见》,要求把小城镇培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载体,重点扶持100个交通枢纽型、旅游景观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移民安置型等各具特色的示范小城镇,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全省小城镇建设。
2013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明确按照“四定三集中”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打造100个示范小城镇。重点完善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健全项目库。实施70个市(州)级示范小城镇“8个1”工程——每个示范小城镇建设或完善1个路网、1个标准卫生院、1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农贸市场、1个市民广场或公园、启动1个污水处理设施或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1个敬老院、建设1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30个省级示范小城镇“8+3”工程,即在“8个1”的基础上,力争建设1个体育场、1个产业园区、1个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城镇综合体。按照“四小”的要求,打造“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特”示范小城镇。30个省级示范小城镇编制“四小”发展规划,70个市(州)级示范小城镇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适时编制。结合“六型”示范小城镇特点,打造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贸则贸、宜游则游的小城镇。
自此,以示范小城镇为引领,全省小城镇建设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2013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5个100工程”建设政策措施的意见》,制定了土地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人才政策及其他政策,为全面推进包括100个示范小城镇在内的“5个100工程”提供了政策保障。
同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100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的十条意见》,按照“扩权、让利、松绑、开绿灯”的原则,积极整合外部资源,挖掘内部潜力,破除大量制约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推动示范小城镇在土地、户籍、财税、金融、就业、教育、社保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切实解决示范小城镇“穷”“散”“弱”“小”等问题。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2016年3月,我省印发《关于打造贵州省特色小城镇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启动“十百千计划”——重点支持20个县(市、区、特区)整体推进区域内小城镇建设发展,继续支持100个示范小城镇加快建设发展,带动全省1000多个小城镇共同建设发展,全力打造贵州特色小城镇升级版。在全省小城镇着力实施整县提升、改革提升、规划提升、项目提升、镇村联动提升、绿色提升、文化提升、电商提升、管理提升、开放提升等“十大提升工程”,开创小城镇建设发展新局面。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聚沙成塔,久久为功。
五年来,全省坚持示范引领、全域推进,强化辐射带动,探索启动20个整县推进小城镇建设试点;强化脱贫攻坚,积极指导威宁自治县石门乡等20个极贫乡镇规划建设;强化镇村联动,成功建成一批镇村联动示范点;强化目标管理,将绩效考评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测评指标体系。
全方位、全视角系列政策的精准实施,为全域推进山地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进一步夯实了根基。
从2012年起,省政府连续召开了5届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先后确定了“绿色小镇”、“活力小镇·美丽乡村”、“绿色发展·特色提升”等一系列鲜明主题,小城镇建设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路径不断清晰。
2015年9月,全省第四届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精选了18个小城镇作为示范,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差异化发展,打造了一批彰显“青山绿水、布苗乡情、乐居宜业”的幸福小镇,初步形成了“镇有特色、县有样板、州有跃升”的发展格局。
2016年11月,第五届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提出,着力实施全域小城镇建设“3个1工程”,即精心打造10个世界知名的特色小镇,重点培育100个全国一流的特色小镇,强力助推全省1000个以上小城镇同步小康,努力走出一条奔小康、速度快、质量高、百姓富、生态美的小城镇发展新路。
大会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全省各地纷纷以承办大会为契机,推进了一批示范小城镇建设。其中,黔西南州决定定期召开全州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分批对全州小城镇建设进行现场观摩,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