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林:贵州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

来源:多彩贵州网

  12月8日上午,“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在贵阳召开,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唐林,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兵,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京强出席发布会。

  在提问环节,新浪网记者提问,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京强作了现场回答,问答原文如下。

  中国日报记者:

  您好,我是中国日报的记者,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国确定了32个地方和部门进行试点,其中,我省毕节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被确定为试点地区,请谈谈我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另外,还想请您谈谈我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

  唐林: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对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保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毕节市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被国务院确定为试点改革地区,是对贵州行政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唐林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为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省政府法制办提请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并多次到毕节市和贵安新区调研、指导、督促试点工作,要求毕节市和贵安新区将三项制度试点纳入依法行政大格局中来统筹、谋划和推动,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发挥好贵州优势,传播好贵州声音,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力争打造样板、做出标准、形成示范。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毕节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试点工作启动会,将“三项制度”试点纳入市委深化改革重要专题,多次召开深改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试点实施意见及配套方案,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并选取黔西县等部分县乡和公安、工商、国土、环保、交通运输等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作为重点示范点,着力推动每项执法制度都能出经验、每项行政执法行为都能出亮点。

  贵安新区印发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建设统一的行政执法智慧城市中心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办案信息系统、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推进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减少了执法矛盾,提升了执法效率。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我省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推动出台了《贵州省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应诉的法定职责。同时,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驻省办案。

  贵阳市制定《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规则》《贵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带头出庭应诉。安顺市出台《安顺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试行)》,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5种情形。2016年至今,毕节市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4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55.84%。铜仁市法制办与市中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创建了重大行政案件的协调与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铜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4%,较往年有较大提升。

作者:编辑:李柏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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