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第三方机构参与立法工作 更为客观与准确

来源:多彩贵州网

  3月1日上午10时,《贵州省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办法》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府7号楼4楼会议室举行,向新闻媒体通报《贵州省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办法》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在现场提问环节,国际在线记者提问,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处长李勇作了现场回答,问答原文如下:

  【国际在线记者】刚刚李兵副主任和李勇处长都提到,我们省政府法制办为推动试行贵州省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制度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您能否举例说明在这些委托立法或者委托评估的项目中,第三方机构具体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对我们实际工作产生了怎样的帮助?此外,据您们了解,目前我们省内有哪些第三方机构在积极参与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工作?

  【李勇】:我们在推动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的过程中,多项工作都呈现了诸多亮点,难以一一赘述,下面我通过省政府法制办委托北京城市学院对《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即省政府150号令)进行立法后评估的例子进行说明。省政府法制办在组织修订150号令过程中委托了北京城市学院对150号令开展独立的第三方立法后评估,北京城市学院提供的立法后评估报告对于全面准确把握150号令的实际运行状况、确定修订新法的导向和思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例如,评估报告提出:在电力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尚没有建立市场化“售电公司”的阶段和地区,150号令修订可以考虑“过渡条款和制度”,规定新建住宅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照相关监管部门或机构规定的设计、建设标准或要求进行供配电设施建设、交付和验收。据此,我们采纳了评估报告建议中的合理性部分,遵循市场化模式,在规章修订中予以规定。又如,评估报告建议,150号令在修订中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职能部门、机构在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维修和养护等方面的具体监督管理权限和职责,并规定相关的法律责任。对此,我们充分吸纳了评估报告的建议,在规章修订中明确细化了政府职能职责,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质监等主管部门的职责。总体而言,北京城市学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客观地评价150号令的实施效果,准确地发现其制度设计上存在的问题,为我省修订150号令提供科学依据,其评估成果发挥了重要价值。

  【李勇】:针对您提的第二个问题,据我们了解,目前我们省内有很多高校、律师事务所、研究院都在积极参与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工作。比如国浩(贵阳)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主持起草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贵州省航道设施管理办法》等6部法规、规章,开展了《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工作。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等高校的法学院也开展了多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委托起草工作,涌现出贵州大学法学院程昭伦教授、贵州民族大学陈小平教授等一批立法专家。此外,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贵州法治时代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有关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也接受委托开展了起草法规规章的工作,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还专门成立了地方立法服务中心。应当说,目前我们省内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都很高,已经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

作者:编辑:秦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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