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兑现每月给1000元的承诺 他遭前妻起诉

2019-02-21 09:18  来源:贵阳晚报

  “离婚后,如果你未另行结婚,我每月支付你1000元生活费。”遵义市余庆县一名男子向自己的前妻作出如是感人承诺,结果却未能兑现,被前妻起诉到法院。

  据余庆县法院法官介绍,当地居民杨某、王某本是一对夫妻,后因感情不和,两人于2011年4月8日离婚。

  在二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双方作出前述约定,王某继续生活在农村原来的自建房照看孩子,而杨某则外出经商。

  2013年,因杨某有数月未履行承诺,王某将其遂诉至余庆县法院,要求杨某支付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的生活费9000元。

  余庆县法院审理认为,《离婚协议》约定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遂判决:由杨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王某生活费9000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支付义务。2014年2月,王某向余庆县法院申请执行。因杨某外出不知去向,也未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法院遂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王某已年近半百,且无其他经济来源。”法官说,王某也曾多次到法院哭诉生活困难,要求执行。

  今年春节,杨某突然回家过年。执行局长李永国立即安排人员前往执行,但杨某仍称自己“没钱”。

  2月11日,执行法官依法传唤杨某,严厉批评其拒不执行的违法性和不利后果。最终,杨某主动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目前,杨某已支付完欠前妻的9000元生活费。(作者:汪汀 黄宝华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汪汀 黄宝华 编辑:汤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