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贵州省一周政策:贵州纳入国家自然资源产权改革试点

2019-04-23 00:10  来源:多彩贵州网综合

  关心省内大事是每个贵州人的分内之事,如果您太忙而漏掉了重要信息也没有关系,“贵州省一周政策”有最权威、最受关注的政策解读,带您简洁明了地回顾过去一周贵州省发布的重要政策和消息。这里有贵州的大事,有为民生服务的要事,还有各种便民的政策供您了解。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回顾吧!

  贵州纳入国家自然资源产权改革试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在第三方面“实施保障”第十五条“统筹推进试点”显示,国家将在贵州、福建、江西、海南等地,探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明确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

  《意见》提出,计划到2020年,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基本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明显提升,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2019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发布

  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9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2019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率仍然较高,突发性地质灾害较多,主要引触发因素以降雨为主,发生时段主要分布在汛期的5月至9月,高峰时段在6月至8月。

  《方案》要求,要层层压实防治责任,对隐蔽性强、危险性大的特殊隐患点实行省市两级挂牌督办管理;开展“百千万”地质灾害专项排查行动,组织近100个工作组、1000余名技术人员,对10000余处隐患点进行全覆盖排查。在每轮强降雨前后,要对高易发区域和重大隐患点组织开展再排查巡查;打造“人防+技防”群测群防体系。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灾情险情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严禁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贵州省制定2019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计划

  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发布消息,贵州省制定《2019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计划》。

  《推进计划》由贵州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结合贵州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制定而成。《推进计划》提出,2019年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三个方面,将发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完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利用专利技术情报再创新。

  贵州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近日发布消息,4月26日前,贵州将把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在今年9月底前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贵州省人社厅要求,各地摸清底数,夯实社保扶贫基础,切实加强与扶贫、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数据核对,夯实基础数据,确保社保扶贫台账信息的准确性。

  “大数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贵州今年要这么干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制定印发《贵州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2019年工作要点》,旨在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为契机,重点落实国家各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量化指标,助力“放管服”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推进“诚信贵州”建设。

  《工作要点》部署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制度规范、强化信用大数据深度融合与共享开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各类重点失信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信用大数据产品应用和服务创新、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促进社会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和信用应用、深入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等八大方面,共七十二条重点工作。

  贵州加强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审查

  为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发布消息,贵州将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实施严格审查制度。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加强登记监管职能,对涉及司法部门推送的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严格执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制度,对于正在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正在被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通缉;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涉黑涉恶人员,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市场监管部门不予核准登记。

  贵州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近日,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网发布消息,贵州省应急厅、财政厅制定《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一经查实,最高可给予举报人30万元奖励。

  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请下周继续关注小编精心为您准备的“贵州一周政策”~还有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亲们喔~O(∩_∩)O~

作者: 编辑:龚煦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