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贵州省一周政策回顾:《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将于7月1日施行
关心省内大事是每个贵州人的分内之事,如果您太忙而漏掉了重要信息也没有关系,“贵州省一周政策”有最权威、最受关注的政策解读,带您简洁明了地回顾过去一周贵州省发布的重要政策和消息。这里有贵州的大事,有为民生服务的要事,还有各种便民的政策供您了解。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回顾吧!

《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将于7月1日施行
日前,《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已由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为总则、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程序、政务服务便利措施、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八章六十条,对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标准,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区设置,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条例》的出台,将推动贵州政务服务更标准、更规范、更便利,实现高质量发展,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

贵州今年内将实现30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
2020年以来,贵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总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最多跑一次”经验基础上,打破区域限制,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和方式系统性重塑,以“一个窗口”“一张清单”“一个网络”“一套服务”推出“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新模式取得积极成效。
近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今年,贵州省将进一步深化“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省内事项全省通办”要求,2021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30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

贵州将推广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
近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消息,将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健康码,在不增加患者负担前提下,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2021年底前,全省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电子健康码持码就诊率分别达到30%以上和50%以上。
主要措施包括: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院内“一码通”、强力推进电子健康码应用环境改造、有序推进电子健康码申领和发放以及积极推进电子健康码便民惠民应用。

贵州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7亿余元
近日,贵州省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70443万元。此次下达的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贵州:9月1日起这些情形免征契税
近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契税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决定如下:契税税率为3%;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的税收减免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因土地、房屋被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在省内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对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货币补偿的差价部分征收契税;在省内选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互换,不交纳差价的免征契税,交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在本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贵州拟推父母患病“陪护假”
近日,《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后提请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
其中提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职工的父母或者由其赡养的老年人患病的,鼓励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给予非独生子女职工7日陪护假期,独生子女职工15日陪护假期。

《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近日举行的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提请大会审议。《条例(草案)》共七章六十三条,分别为总则、预防、检疫、治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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