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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广场舞声音超标将受罚 官方称重在劝导
2014-07-26 16:1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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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盐城7月26日电 “现在广场舞的音量小多了,跳舞的人也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活动,晚上在家基本不受外面的影响”,家住盐城华府景城的林女士说。26日,记者从盐城环保部门了解到,该市正式出台规定,为户外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降音量,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违反将受警告或者处罚。

  25日晚刚过6点半,盐城市区永辉超市华府景城店门前广场音乐声响起来,20多位大妈聚集在这里扭动舞姿。由于超市还有其他商家促销,舞蹈音乐声音显得并不大。

  “社区工作人员来宣传过了,我们都知道,声音要小一点,不能影响别人休息”,60多岁的陈奶奶说,在这里跳舞的人都自觉遵守要求,控制好时间和音乐声音。

  华府景城业主林女士说,小区超市门前刚开始跳舞的时候声音确实比较大,偶尔会影响小孩学习,后来经过社区工作人员宣传沟通,效果好多了,“关键在于沟通吧,有规定更好,可以约束一些人”。

  记者从盐城市环保局获悉,该市环保、公安、城管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区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通知规定,在居住区及其附近街道、广场、公园等区域,22时至次日6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在其它时间进行集会、体育锻炼、娱乐、促销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按照相关规定,盐城市区白天噪音排放标准为60分贝,晚上为50分贝,不能超过这个标准”,盐城市环境监察局局长王瑞涛说,环保部门近期开展了环境噪声综合整治联合巡查,对一些公园、广场等集中娱乐、健身活动的地方进行了检查,早上6点左右音乐声音都是比较小的,7点后声音较大。

  “发现情况后,先要求整改,宣传相关规定,通过几天的巡查,大家都比较理解,很配合”,王瑞涛说,广场舞主要是老年人为主,虽然出台了相关处罚规定,但是还是以宣传劝导为主,罚款不是目的。

作者: 于从文 谷华  编辑: -陈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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