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行政审批时限短、效率高
2014-09-04 15:44 来源:黔中早报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行政审批时限短、效率高
消除审批管理“灰色地带”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少、审批时限短、办事效率高、投资环境优的目标,并就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层级,缩短时限等4大任务明确了今年完成的时间。
任务一:减少审批事项: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没有或者极少有申请人提出申请实施的事项等,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消除审批管理的“灰色地带”。完成时限:2014年11月30日前。
任务二:减少审批环节:取消和简化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前置性审批。省工商局要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清理工商执照的前置性审批。对企业投资的项目,实行“宽进、简批”。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0日前。
任务三:减少审批时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办事时限。完成时限:2014年8月30日前;当场能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事项,审批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加盖印章、印制批件,当场办结。完成时限:2014年10月30日前。
任务四:减少审批层级: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市、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完成时限:2014年8月30日前;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有必要、有能力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省直机关有针对性地下放。完成时限:2014年8月30日前。
作者: 编辑:杨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