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纪委:以高效服务建设清廉新区
荡涤尘埃,护航发展,观山湖区纪委——
以高效服务建设清廉新区
公务接待,今年预计可节约734万元;窗口部门服务效能,群众满意率98.1%……今年以来,观山湖区纪委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以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把查办案件作为履行监督责任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坚决纠正“四风”、构筑惩治腐败的“高压线”与“防火墙”,为观山湖区社会经济发展荡涤了尘埃,一路护航。
制度先行
坚持不懈纠四风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长期工作,只有强调制度建设,让制度先行,才能引导党员干部由他律转变成自律,共同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环境。观山湖区立足实际,细化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相关规定禁令实施标准和惩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让该区的党员干部有规可循,有矩可蹈。
观山湖区制定了《观山湖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处理办法(试行)》,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公务车辆管理及使用等方面量化惩处标准。同时,该区还出台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公务车辆统一张贴公车标识,对全区所有公务车统一张贴公车标识,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公车管理办法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据统计,该区今年每车每月燃油费及维修费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680元,预计全年将节省车辆运行费用500余万元。经向1361名机关工作人员和1020名社区居民问卷调查,96.9%的机关干部职工认为张贴公车标识是防止公车私用的好方法,98.14%的社区居民对张贴公车标识后公车私用现象大幅度减少表示满意。
此外,该区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观山湖区党员干部仪表仪容及着装礼仪的通知》,对全区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内仪容仪表和着装礼仪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农村“办酒风”泛滥的情况,指导各村(居)完善《村规民约》,将禁止农村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以外酒席规定纳入其中。
加强制度建设不仅在于制度的“有”,更关键在于制度的“行”。在完善的制度保障之下,观山湖区成立了五个专项督查组,将常态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分别以工作纪律、公款消费、公车标识张贴、窗口部门服务效能、着装仪容、民生资金等为主题全力开展督查工作,月月有重点,周周有行动。
截至8月,该区共进行各类专项督查89次,出动督查人员264人次,发现各类问题13个,查处违反“四风”45人,其中违反工作纪律36人,违规办理酒席5人,违反公车使用规定4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给予辞退处理7人,其他人员分别受到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及书面检查等处理。
群众满不满意,被作为观山湖区纪委检验自己工作效能的一个标准。针对窗口部门服务效能,观山湖区纪委发放了1031张调查问卷,统计显示,群众满意率达98.1%。
紧扣民生
民生特派组把群众当考官
今年5月29日,观山湖区挂牌成立了第一至第六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紧盯辖区的民生项目资金落实、项目进展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民生特派组成立后,紧扣观山湖区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但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毕竟是一个新事物,还不为群众所熟知,为此,观山湖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带领区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成员深入村居,挨家串户向村民“推销”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向村民递上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宣传卡片,介绍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的职责,并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不断提高和完善民生项目监督工作。目前,区纪委已制作宣传卡片5万份、宣传购物袋10000份,通过宣传卡片入户发放,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同时将把宣传购物袋有针对性的在群众赶场天进行发放,增强宣传效果。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告知群众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能够为群众“做什么”;将接访日期及联系电话印制在宣传品上,告知群众自己利益遭到侵害后该“怎么做”。
通过走访宣传,一方面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得到了宣传,在群众中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对于发现问题及案件线索拓宽了渠道,奠定了群众基础;另一方面代表着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向群众下了“军令状”,对民生项目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把群众当作自己工作的考官。
观山湖区的各个乡镇的群众对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这一举措给予了高度赞同,同时也对这样一支维护自己利益的专职队伍充满期待。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没有让群众失望,用高效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尊重。特派组监督检查2011年至2013年全区242个水利工程项目,发现问题4类22个,提出整改意见22条;检查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16个,提出整改意见16条;检查家电下乡补贴,发现伪造虚假资料套取家电下乡补贴信息207条,追回补贴5.7万余元,向案件室移送案件线索2件,立案2件。
全力反腐
构筑高压线防火墙
查办案件是纪委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观山湖区纪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重拳反腐的实际行动,构筑起惩治腐败的“高压线”与“防火墙”。
观山湖区纪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反腐败作用,以开展“打苍蝇”专项工作为抓手,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反“种房”“三禁止”情况为切入点,突出重点,集中力量,严肃查办了一批有质量、有份量的案件。今年1—8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39件次,初核信访举报案件120件次,办结128件;截至目前,共立案26件28人,目前已结案18件20人,20名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以查处违法“种房”案件为重点,自5月5日全市拆违控违专项会议召开以来,初核违法“种房”案件线索29件,立案调查涉及违法“种房”案件20件26人,其中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件11人,移送司法机关7件13人,责成各乡镇社区处理4件16人,在全市落实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专项行动月考核评分排名中连续三个月位列贵阳全市各区(县、市)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