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收14万现金 “关照”医疗器械销售商
2014-11-18 07:48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商报
多彩贵州网讯 一名医疗器械销售商为了将产品打入罗甸县中医院,先后送给时任罗甸县中医院院长李某某。11月12日,罗甸县人民法院在推进“人大代表法庭行”、“万名代表听千案庭审”活动中,邀请了驻地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这起医疗器械供货商涉嫌行贿案。
庭审中,经调查,被告人许某某在挂靠贵阳、都匀某医疗器械公司期间,为让罗甸县中医院能更多地采购他提供的医疗器械、耗材,共分4次将14万元现金送给时任罗甸县中医院院长李某某,请求其帮助关照自己的业务,以采购他提供的医疗器械、耗材。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某的行为构成行贿罪,于是向罗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许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请求法庭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过态度及社会危害性,对其免于处罚。因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作者: 编辑:杨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