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教育厅:在校学生租房要签责任书
2014-11-19 18:40 来源:贵阳网
天气渐冷,为避免学生因生火取暖、道路凝结等现象导致意外伤亡,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各校做好冬春学校安全工作,并明确,在校学生在外租房需签订责任书。
省教育厅要求,要严格学生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水壶、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严格学生在校外租住房屋的管理,对在校外租住房屋的,学校要召开家长座谈会,将安全责任告知家长,与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严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同时,重点排查教学楼、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易发生火灾事故场所,学生安全疏散通道、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部位;幼儿园幼儿睡房严禁使用燃煤取暖,幼儿园食堂要远离幼儿活动室和睡房等幼儿集中场所,防止燃烧的废气通过墙壁、管道侵入,危及幼儿安全。
此外,严禁使用无资质的车辆作为校车,严禁聘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驾驶校车;使用校车接送学生时,必须有教师或保育员在车中监护,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学生和幼儿。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
作者: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