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措施培育村级集体经济 鼓励村民拿年薪
2014-11-26 08:55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我省将实施“3个15万元”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延伸行动计划,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重点扶持,创办加工制造、民族手工艺、特色食品、创意设计等企业;并将在每个县(市、区、特区)选取10个行政村,探索开展涉农项目建设管理创新改革试点。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包括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新涉农项目扶持方式、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拓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内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多方面内容。
根据意见,我省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将优先列入规划,安排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并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上给予倾斜;探索开展涉农项目建设管理创新改革试点,在每个县(市、区、特区)选取10个行政村,除公益性项目外,对各级发改、财政、农业、扶贫等部门投入农村用于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建设的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实施“3个15万元”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延伸行动计划,重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加工制造、民族手工艺、特色食品、创意设计等企业。
意见还允许各村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新增部分的5%提取奖励资金,由村民会议集体讨论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对村干部进行奖励;鼓励按村民集体协商制度拿年薪。
意见要求,各级涉农项目审批部门对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或经营项目,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加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投入力度,省财政按每个村每年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15年实现全覆盖。此外,对村级集体经济兴办的扶贫龙头企业,可按5%的贴息率给予贴息支持。
作者: 编辑:曹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