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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独山县紧握活动风向标,坚持边查边改,集中整治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公车问题。公车改革以来,未出现一例公车私用的现象,群众普遍反映良好,拉近了党群距离,回应了社会的呼声与期待,真正让公车在阳光下行驶。
统一管理,运营“市场化”。该县采取“集中管理,市场运作”的方式,控制公车数量和公车经费的增长,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一是成立县级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对全县所有公务用车采取逐车建档,产权归集,实现统一管理。同时依托中心成立租赁服务公司,将部分越野车、超标车等过剩车辆面向社会公开租赁,实行公司化运营;二是各单位在不突破原有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的前提下,因临时工作需要租赁或增加租赁工作用车的,向县车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采取一年期租赁或临时租赁的方式租用工作用车,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保洁费、停车费及租赁费等均由租赁单位负责;三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由租用单位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对出车事由、目的地、行车里程等进行逐项登记,双休日、节假日集中封存,严把公车出口。
统一安置,服务“全覆盖”。根据工作性质及需要,统一对各单位车辆及专职驾驶员进行调配,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服务“全覆盖”。一是对农林、移民等经常深入山区或工地工作的部门调配越野车,对区(镇)等工作人员较多、集中下队较多的单位调配面包车,实现分类调配。同时将未长期租用的车辆集中到服务中心管理,用作临时租赁,以备各部门临时之需。如某园区原有车辆31辆,通过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长期租赁车辆达21辆,提高了公车使用效率;二是对现有在编在职驾驶员,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除引导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租赁公司等就业外,通过鼓励提前退休、引导自谋职业、安排到基层单位等多种途径进行分流;三是对不适宜继续作为公务用车的车辆进行保值评估后,通过公开拍卖、集中报废等形式,跳出了车改前公务用车数量庞大、不断膨胀的“怪圈”。目前已对63辆公车进行公开拍卖,现场成交62辆,成交额达92万余元,有效盘活了国有资产。
统一标识,戴上“紧箍咒”。将公务车贴标识,集体亮相,方便群众监督,防止死角。一是对一年期租赁的工作用车,统一在车身外设置“公务用车”标识,同时标明监督举报电话。对临时租用的工作用车,除悬挂“公务用车”标识牌外,将车辆牌号、车辆照片在网络上公布,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监督;二是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公务用车规范整治专项检查组,定时或不定时对公车使用进行明察暗访,除盯紧娱乐场所、学校外,对双休日、节假日公务车定点封存情况进行督查,对公车私用等行为一律严肃问责。目前已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均未发现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三是制定了“公务用车八不准”制度,向广大市民公布了监督电话和投诉邮箱,进一步丰富监督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切实解决了过去不同程度存在的公车私用、公车滥用、维护回扣、超标配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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