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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一封来自四川省成都市的特殊快递敲响了都匀市人民法院的大门,打开一看,是一面锦旗———“执法廉正、人民好法官”九个大字熠熠生辉。锦旗赠给都匀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文军,赠旗人正是远在千里之外的马子岚和唐显群。
千里寄锦旗缘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2009年,马子岚和唐显群申请执行都匀市勇盛矿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都匀市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都匀市勇盛矿业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经多次催促,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同时,经原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协调,被执行人都匀市勇盛矿业有限公司也拿不出诚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此时,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执行难,难于上青天!当事人马子岚和唐显群对被执行人都匀市勇盛矿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多次表示不满,并扬言要四处上访。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冲突愈演愈烈,稍处理不当,就会酿成干戈,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匀市法院执行局经过多次对案情进行研究分析后,决定派具有多年执行经验的法官王文军出马,执行该案。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王文军迅速理清工作思路,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被执行人做了大量的说服调解工作,但被执行人仍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执行义务。为确保案件的执行,都匀市人民法院果断对都匀市勇盛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依法对其资产进行了查封评估,前后几十次奔波于被执行人处做调解工作。同时,不厌其烦地邀请有关部门一起做马、唐两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凭着都匀市执行局和执行法官王文军锲而不舍的努力,面对强制执行措施的巨大压力和一次次耐心细致的劝解,历经四年的积案,终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双方最终都做出了让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即申请执行人马、唐两人自愿只要被执行人都匀市勇盛矿业有限公司给付执行款共计65万元,此案了结。
截至2014年7月30日,被执行人都匀市勇盛矿业有限公司已全部付清执行款项,此案终于执结。一场历时五年之久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申请执行人马子岚、唐显群为了表达对执行法官王文军的谢意,特从千里之外的四川成都邮寄锦旗以示心中最诚挚的感激。
王文军收到锦旗后说:“公正执法、忠诚为民是法院每一位干警的职责,我们所做的,就是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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