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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男子私架电网违法狩猎 1人触电亡1人被捕
2014-12-07 18:47  来源: 人民网-陕西频道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人民网西安12月7日电(肖翔)陕西佛坪县长角坝镇村民谈某、康某只知道电子捕猎器能电死野猪、打打牙祭、赚点零花钱,却没想到这也可能要了人命。12月5日,佛坪县检察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了私架电网违法狩猎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谈某。

  2014年10月25日,谈某、康某得知本村高桥湾林场经常有野猪出没,为猎杀野猪,两人用车将一套电子捕猎器运到高桥湾山林中,先找好捕猎地点,再精心布设了1000余米长的电网,并于当天晚上捕获到两头野猪。

  26日,两人将捕获的野猪经脱毛处理后变卖。当天晚上,谈某约康某再次来到原先布线地点,安装好电子捕猎器后躲进棚中等待猎物。由于当晚下雨,康某便下山取雨布,在久等康某未归后,谈某将捕猎器电瓶上的输出火线取下返家,在途中遇到取了雨布上山的康某。谈某称自己感冒了要回去睡觉,并告诉康某电子捕猎器的火线被摘除。之后,康某独自一人在山上守候。

  27日早晨6时许,谈某给康某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谈某以为康某已捕获到野猪,便迅速赶到捕猎布线点,却发现康某手扶电网,已触电身亡。

  检察官提醒,私设电网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承担法律责任。(佛坪县人民检察院锋珺对本文亦有贡献)

作者:  编辑: 吴静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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