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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 (通讯员 李良旭 刘雪红)“简单、快捷,公正、合理。”这是瓮安县永和镇村民伍再林对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最直观的印象。
交通事故纠纷,除了可交由交警调解、提起诉讼外,还可找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用人民调解方式“心平气和”地解决争议,这种方式,已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除了交通行业,调解范围还延伸至医疗纠纷、消费者维权等领域。近4年来,该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4971件,落实调处14971件,调处成功14697件,兑现奖补资金623200元,受到群众好评。
建立完善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七项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建立源头预防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等级管理”;二是建立渠道畅通的民诉表达机制。全面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千名干部大巡访、千名教师大家访、公检法司‘四长’大联访、乡镇干部大走访等“五大访”活动;三是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县财政拨付专款用于人民调解员调处民间纠纷的专项补贴;四是建立矛盾纠纷奖补机制,实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奖补政策,让民间调解唱主角;五是建立矛盾纠纷跟踪机制。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民调网络”;六是建立依法信访的工作机制;七是建立矛盾纠纷责任查究机制,坚决实行综治、维稳“一票否决”制,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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